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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超千万

        抚州市自2014年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已完成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划和第一期保费的预拨工作,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财两家保险公司已正式开展该项目的理赔工作。截止到9月9日,该市已累计补偿大病保险30人次,补偿金额32.28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3643人次,补偿金额1136.11万元,共计1168.39万元。

  据悉,2014年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筹资额为人均29.5元,从各县(区)新农合基金中上划资金至市级财政新农合专户中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市级统筹,参合农民不需另外缴费。

  为确保该市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抚州市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最终实现新农合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二是提高承办机构服务能力。督促承办保险公司加强理赔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切实提高服务能力。三是全力确保大病保险基金安全。今后将继续加强新农合监管、考核,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完善新农合保险案件理赔调查,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