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株洲市社会救助宣传
- 株洲市社会救助宣传,包括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明确等内容。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 重症慢性病门诊补助申报须知
- 同时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补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病种申报。如果疾病有变化,申报新病种的,新病种待遇开始同时原病种待遇作废。 申报应携带以下资料:1、重症慢性病申报表,由个人填写,由单位或村委会(或社区)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2、户口簿、医保证及复印件;3、近三年内患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的相关资料。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
- 武汉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规划(2013-2020年)
- 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的目标。 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自治州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合规高额医疗费用。年度内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后、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7万元以上(含1.7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新农合参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万元以上(含1.3万元),均可享受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 我省大病保险覆盖5069万人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拓展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覆盖人群由年初的2634万人扩大到5069万人。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