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 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报销药品目录(2015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厦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卫医政〔2014〕423号 - 符合上述范围、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红十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三明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4〕106号 - 由民政局牵头把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纳入城乡低保范畴或及时提供临时救助帮扶政策;对患重大疾病未成年人进行医疗救助;落实孤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可安排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基金除支付救助对象的急救费用外,经市政府批准,可统筹用于支付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伤病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 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5年补偿方案
- 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医改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为重点,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