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一)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200元。   (二)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40%,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
2015年我市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从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财政补助标准从每月每人80元提高为95元,7月1日起补助标准提高为100元。
东政办发〔2014〕13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东政办发〔2014〕13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应按政策规定首先向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阿坝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基本医疗保险应按政策规定首先向新农合参合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关于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提高自治州60岁以下慢性病患者待遇。将60岁以下慢性病患者7种限额管理病种的门诊待遇提高10%,与60岁以上慢性病患者待遇标准一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分段报销:高于起付标准且低于起付标准5倍(含)部分,报销比例为60%;高于起付标准5倍且低于起付标准10倍(含)部分,报销比例为70%;高于起付标准10倍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0%。
省妇联关于拨付2014年度第二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省妇联关于拨付2014年度第二批“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加大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救助水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0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