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青海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 全省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贫困病人就医“一免七减”政策。 实施医疗服务“十覆盖”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5日]
- 关于印发《2015年无锡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锡卫基妇〔2015〕5号 - 加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工作,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力争使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提高15个百分点。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 【中山商报】我市“大病医保”已有5097人次受益 为市民大病“买单”1150多万元
- 市社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说,只买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没有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也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医疗保险支付的比例和享受最高限额与参保种类、参保年限有关。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 完善医疗救助,资助困难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减免救助,保证困难居民参保参合率100%,逐步提高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制定我市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 关于对血友病人进行救助的通知
- 一、由区农合办负责对参加新农合的血友病人的医疗费用进行核销。血友病人每季度凭有关票据分别到区农合办核销一次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核销医疗费用金额不超过6000元。 二、由区民政部门按照区农合办核销的医疗费用数额给予同等数额的大病救助,救助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