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 一、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二、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三、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四、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周期。五、重新修订《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协议》部分内容。六、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 鄂尔多斯市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 - 一次性医疗费用扣除享受医疗保险减免费用之后个人自付部分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困难职工,每年救助3000至5000元,连续救助3年以上病情稳定的可转为一般生活困难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9日]
- 关于明确及细化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及审核程序的通知
-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收治的医疗机构及时填写《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各市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 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