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营口市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 营口市为因大病或突发意外,造成一个时期家庭支出陡增,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家庭、家庭成员患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特殊变故,生活贫困、无以为继的家庭等提供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9日]
- 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 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 对特殊病种(只限确诊为恶性肿瘤、身体器官功能不全达到血液或腹膜透析标准的严重疾病、器官移植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医疗费用报销给予倾斜,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在市外定点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 特殊病、慢性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具备定点资格的住院医疗机构选择1个定点就医点就医购药,一年选择一次,年内不得变更。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 我市将15种特殊药品列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在这15种药品中,有9种是目前临床上用途比较广泛的恶性肿瘤用药: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赫赛汀、美罗华、泰欣生。另外6种用于治疗其他大病:免疫球蛋白、诺其、类克、索马杜林、复泰奥、福斯利诺。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