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铁岭市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铁岭市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怒江州民政局2014年度工作总结暨2015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全州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缺劳动力或劳动力低下和生存条件恶劣等五类重点特困群众20.4075万人纳入城乡低保,累计支出低保资金15470.32万元。
常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具体救助标准由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度性的救助。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通政规〔2015〕4号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参保人员享受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按医疗保险规定负担的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1万元以上的部分,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安顺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报销。适用于全市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起付标准为1.5万元。
中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困难帮扶工作指南 (暂 行)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当年门诊、住院个人自付、自费合计80000元(含)至120000元(不含),给予一次性10000元救助;1200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0元救助。
安顺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产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报销。
关于调整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北京市自2015年10月起,调整规范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