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大病保险产生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按比例支付。支付标准不低于以下规定:起付线标准以上至5万元支付50%;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支付70%;10万元以上支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救助对象 1.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2.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临界家庭成员。 3.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 4.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关于印发《株洲市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募集社会资金、安排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大病保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依法依规逐步提高参保大病患者的住院合规医疗支付比例和支付额,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巴中市医疗卫生扶贫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巴中市医疗卫生扶贫专项方案
巨野县:万丰镇优先优惠计生家庭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计生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给家庭造成困难的,镇民政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制度。因重大疾病需要巨大花费者,可给予临时性医疗救助,标准及申请程序详见正文。
关于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关于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闽民保〔2015〕225号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优先将困境儿童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鼓励引导慈善力量开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提供医疗、康复等服务。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等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和《黑龙江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通知》(黑医改领发〔2015〕5号)要求,为做好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