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肥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 肥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因病临时救助标准: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特困救助家庭、家庭自负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其他困难家庭,按不超过当地当年月城市低保标准的5倍予以救助;等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8日]
- 关于适当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助比例。一类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75%;二类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57%;三类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47%。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 关于开展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大病爱心互助”慰问活动的通知
- 救助对象:在2014年度、2015年度期间参加绍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患重大疾病的职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 鹤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 医疗救助标准。 1.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符合医 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因罹患重特大疾病、经各种保险补偿后需自 付剩余合规医疗费用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民政部门按照 县区政府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实施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