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城乡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城乡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湛江市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保障范围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4.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5.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 6.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包括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等信息。
我市门诊大病医保新政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新政规定,门诊大病病种由原来的22种扩大为28种,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捆绑使用。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大病起付线均为500元,报销比例职工为75%,城乡居民一、二、三档分别为50%、60%、65%。患多种病种的按比例累加并实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部分重病病种实行超限额费用审批制度。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贫困学生三费全免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大病保险等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从今年起,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对贫困人口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德政发〔2016〕19号)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缴纳参保费后,在本年度内因患大病住院,在享受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符合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再由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予赔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十二五”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开展了8种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试点工作,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封顶线达到了50000元,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由启动试点,到目前实现了全覆盖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波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全市范围内,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办法调整为大病保险办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统一,并实行“一站式”即时补偿结算。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6〕10 号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1日]
各地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