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龙游县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出炉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按90%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27万元提高至3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12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55%,12万元以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年度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关于随州市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运行情况及对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特殊慢性疾病病种有17种,重大疾病有4种。特殊慢性病门诊管理实行鉴定准入管理制,参保人员填写《随州市基本医疗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申请表》,持出院记录和诊断证明参加特殊慢性疾病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特殊慢性疾病证”,持证到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享受特殊慢性疾病待遇。
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民政部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
关于印发崇左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3日]
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均是临时救助的对象。救助方式以发放救助金和转介服务为主,发放实物为辅。申请方式和救助标准等参见正文。
关于加强和完善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为了满足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门诊药物治疗需求,现增加门诊特殊慢性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药物治疗),限额5000元。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申请医疗救助应由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本人或户主签名的医疗救助申请书;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城市“三无”人员证明书、优待证、残疾证、学生证、城乡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桐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呈现五大亮点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为缓解群众患大病使用高值药品的经济负担,该市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对符合此类特殊药品适应证的,患者可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医院审核同意后,由居民医保管理部门备案,在指定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参保群众购买此类药品可按大病保险政策报销。
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省内就医费用省级结算及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实施方案》(甘卫发〔2016〕19号)文件精神,全面实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即日起在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
宝应县鲁垛镇30多万元慈善资金救助大病患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研究决定筹措慈善资金30多万元对今年301名患大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个人申请;二是张榜公示;三是群众代表评议;四是村研究、申报;五是镇慈善分会审核;六是分管领导审批。据了解,301名大病患者中,涉及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56户。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2日]
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为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