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4日 来源: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浏览次数:4315
为保障参保人员大病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自2016年1月1日开始,龙游县调整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相关政策。调整后:
一是扩大支付范围。在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用药和住院参保人员的专家远程会诊费纳入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提高报销待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按90%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27万元提高至3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12万元部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55%,12万元以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年度最高支付额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