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做好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追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参保人员住院和在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2015年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5万元,低保、重残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7500元。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
- 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包括救助对象、药费补助等。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鄂州妇[2016]6号 关于开展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 包括女性特定癌症保险和女性原位癌保险。 全市18-60周岁女性为参保对象,每人每年保费25元,每份定额保障额度1万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保费可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缴纳。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医保重疾报销额度
- 医保重疾报销额度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我市实施扶贫工作3年行动计划 “十大工程”“六项举措”帮扶5.12万贫困人口脱贫 2016年脱贫目标任务是4536户20810人
-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档案,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实行贫困人口到公立医院机构就诊免挂号费政策,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加强贫困地区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建立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