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新源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强化仲裁工作
- 建立实行“快立、快审、快裁”的工作流程,建立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加大建筑领域农民工、残疾人、重大疾病职工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力度;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 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 宜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管理资源上的共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继续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30元。规范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部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地中海贫血纳入门诊大病保障范畴,门诊治疗按住院办法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