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盐城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卫综合〔2016〕3号 - 全市新农合最低筹资提高到人均545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25元。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发挥制度整体合力。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
- 施甸:关爱救助精神病患者
- 对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力度,采取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为主,大病医疗救助为辅,临时性救助为补充的困难救助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
- 广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重特大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 铁岭市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没人每月70元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没人每月55元,解决该市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 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盐卫基层〔2016〕4号 - 完善新农合市级信息平台,实现新农合病人网上转诊、异地结报。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地区共享,保证跨地区参合、诊疗信息顺畅传递,实现参合患者异地就医享受新农合基本补偿与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经转诊的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率达80%。同时,积极做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能。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