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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妇[2016]6号 关于开展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包括女性特定癌症保险和女性原位癌保险。
       全市18-60周岁女性为参保对象,每人每年保费25元,每份定额保障额度1万元,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保费可由单位、集体或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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