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您知道吗?
- 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对象认定。(一)申请。个人应在医疗费用结算后的 6 个月内向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诊断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凭证(未参保的持诊治发票)等材料。(二)审核。(三)审批。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 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 关于2016年度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16年度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临时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程序、救助方式和标准等。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群。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