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6〕20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各地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完善待遇政策,提高保障绩效。继续完善普通门诊统筹,稳定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
贵阳市临时救助服务申请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申请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享受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待遇: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三无”人员、五保对象;(二)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市本地区低保标准、低于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三)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办提供的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等。
关于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有关事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转诊转院等情况,在未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医疗终结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在联网医院发生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自己承担的部分。结算年度是每年7月1日到每年6月30日。省内医院转诊需要持二级以上医院盖章的审批表。
四川省财政厅对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国家已经明确,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新增的40元补助,重点用于大病保险等。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提高城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统筹相关部门资源,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人群作为救助对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计生医疗扶助、财政资金帮助的保障机制。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家庭成员遭遇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作为家庭对象;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可作为个人对象。救助方式以发放救助金和转介服务为主,发放实物为辅。临时救助按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计发。
渭南市卫计局:探索精准脱贫新机制 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各新农合统筹区域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其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执行。
北海市卫计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北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2016 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可报销的药物范围是: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包括暂时新增的伊马替尼胶囊(片)、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片、舒尼替尼胶囊、盐酸吉非替尼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6种特殊药品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目录外的药品不予补偿,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或按床日付费管理的病种除外。儿童急性白血病等农村重大疾病纳入单病种管理。
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7日]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怀化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怀化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