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调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方式改为根据参保人累计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对商业保险机构设定考核机制,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增加补充大病保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合法性审查应有明确的制定依据。
我省部署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困难群众可享大病补充医保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为困难群众实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再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再次补偿。   《工作任务》还提出,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稳定在75%左右。
伊通精准医疗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伊通精准医疗助力精准扶贫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关于开展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市学生儿童和大学生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将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和大学生纳入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学生儿童和大学生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的费用从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关于发布《〈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优待证》的发放范围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等(以下统称发放对象)。   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凭本人《上海市烈属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享受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医疗优待服务。
做好疾病监测,造福百姓健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2016年7月6—7日,市人民医院对全院医疗、护理及部分医技人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心脑血管及肿瘤发病死亡报告信息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死因监测、放射线防护、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本办法所称的残疾人临时救助,是指因重大疾病、突发性灾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在享受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补助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救助的基础上,生活仍有困难的,因自身残疾的特殊身份而给予的一次性、阶段性的紧急救助措施。
参保城乡居民的住院报销待遇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分为一档和二档,报销比例不同
关于印发鞍山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鞍民发〔2016〕35号)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鞍山市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