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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的住院报销待遇

一档:卫生院 起付标准100元,100以上报销百分之85。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400—2000报销百分之67。 2000以上报销百分之70。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500—2000报销百分之 65。2000以上报销百分之70。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800—3000报销百分之50。3000—10000报销百分55,10000以上报销百分65。

转诊报销 起付标准1200元,1200—5000报销百分之45。5000—20000报销百分之50。20000以上报销百分之60。

二档:卫生院 起付标准100元,甲类及普通药品报销百分之85。三类及普通报销百分之75。

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400元,甲类及普通药品报销百分之77。三类及普通报销百分之65。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甲类及普通药品报销百分之75。三类及普通报销百分之65。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