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办事程序及业务流程
-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办事程序及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
- 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锡卫规发〔2015〕2号 -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别扶助对象,按规定予以医疗救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 发挥“兜底”作用 助推脱贫攻坚
- 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宝账户B类,此类农村低保对象需要大部分纳入低保范围。在2018年全部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 思茅区实施“五个一批”助力脱贫攻坚
- 对肢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患大病、慢性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贫群众,以新农合制度有效衔接、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等措施。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