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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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大病保险补助按照《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执行,封顶线为 30 万元。
我市提高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补助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我市提高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补助水平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
我州不断完善严重慢性病待遇政策增强惠民效应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自2016年6月1日起,在城镇医疗保险规定的严重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报销限额标准范围内,将参保患者应享受的门诊医疗费限额调整为按年度一次性配置到位;城镇医疗保险严重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治疗严重慢性疾病的门诊费用可据实报销;正享受严重慢性病门诊待遇人员当年度申报被确定为恶性肿瘤病种的,当年度即可享受恶性肿瘤门诊待遇。
原市属国有企业在改制、出售、关闭、破产终止前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的退休人员,在享受医疗救助保险时,有关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答:“住院医疗费在30000元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超过30000元以上部分医疗救助保险不予报销,由其个人通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原市属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破产前的退休人员已参加医疗救助的能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答:“这类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缴纳的6000元医疗风险金,可以冲减应缴纳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医疗保险费缴纳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企业医疗保险费缴纳
退休人员一次性补交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退休人员一次性补交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7日]
灵活就业人员补交医疗保险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