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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属国有企业在改制、出售、关闭、破产终止前办理了养老保险手续的退休人员,在享受医疗救助保险时,有关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住院医疗费在30000元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超过30000元以上部分医疗救助保险不予报销,由其个人通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1、住院费在5000元以内的,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
  2、住院费在5001元至10000元之间的,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
  3、住院费在10001元至20000元之间的,按70%的比例给予报销;
  4、住院费在20001元至30000元之间的,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