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来源:昭通市民政局官网 浏览次数:3168
发挥“兜底”作用 助推脱贫攻坚
——昭通民政系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昭通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脱贫攻坚作为民政部门重要工作任务,尽职尽责、凝心聚力、统筹协调、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涉及民政职能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民政救助对象共有826277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56110人、农村低保对象620773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3517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77人。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通知》精神,全面厘清分类农村低保对象。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入重点保障户(A类);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宝账户(B类);除A、B类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通过摸底排查,在全市农村低保对象中,A类19.23万人,占总数的31%;B类32.29万人、占总数的52%;C类10.55万人,占总数的17%;全市农村低保对象纳入扶贫建档立卡扶贫范围的有222465人、占总人数的35.8%。当前,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年平均保障标准2275元 ,月人均补助水平141元,年需支出农村低保金10.5亿元。
二、主要做法
(一)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一是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A类农村低保对象需要按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B类农村低保对象需要大部分纳入低保范围。二是提高救助水平。要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达到全省的平均保障标准,主要任务是实施减量提标,即通过帮扶措施,C类农村低保对象实现脱贫后,逐步退出低保,从而增加A类农村低保对象和B类农村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2016年,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2694元/人,全市的农村低保标准为2275元。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昭通市在2018年全部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其中,水富县不属贫困县,已于2016年6月提前实现;威信县将于2017年实现;昭阳、鲁甸、盐津、绥江、巧家、大关、永善、镇雄、彝良等9县区于2018年要实现;2016年,全市减量农村低保对象5835人,以后将会逐年减量。
(二)医疗救助兜底脱贫。切实做好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上半年,通过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困难群众“一站式”住院或门诊救助等方式,全市医疗救助366829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17万元。
(三)特困人员救助兜底脱贫。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救助供养制度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市特困人员现有49265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3517人、月平均补助124元/人;城市“三无人员”5748人、月平均补助419元/人。
(四)临时救助兜底脱贫。最大限度地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托底功能,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个案性急难问题。全市上半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426.27万元,累计救助24812人次。
(五)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兜底脱贫。据排查统计,全市有农村“三留守”人员22.14万人,其中:留守儿童12万人、留守老人6.25万人、留守妇女3.89万人。按照分类保障的原则,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救助范围,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把有法定抚养人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性困境儿童,实施临时救助;留守老人按照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助推脱贫。切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发展生产服务、就业服务等有利于贫困人口脱贫的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的自治功能和发展能力。全市现有社区238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30个,农村社区108个。
(七)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助推脱贫。根据脱贫攻坚任务需求,推动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社会救助、留守人员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为贫困群众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全市现有专业社会工作机构27个,专职从事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人员300余人;拥有专(兼)职社会工作人才3595人。
(八)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一是协调广东中山慈善总会资金40.9万元,组织实施了4个试点社区开展关爱“三留守”人员综合服务。二是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云南省昭通市社会工作综合服务试点项目”,投入资金400万元为全市11县区43个社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困境家庭提供康体、慰藉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九)做好部门挂钩帮扶工作。昭通市民政局挂钩帮扶威信县三桃乡新芬村和环房村,两村共有23个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184户733人,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20万元,帮助挂钩村发展方竹种植3000亩、母牛养殖164头、选送15名学生到云南新东方烹饪学校参加为期半年的烹饪技术专业培训、修缮办公活动场所和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三、主要不足
(一)精准识别程度不高。由于脱贫攻坚工作正在开展,在农村低保中的兜底贫困户、三留守人员、农村特困人员等摸底排查工作正在进行,底数尚不够精准。
(二)“兜底”政策落实有差距。2015年以来,《慈善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关于民政兜底的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尚需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市、县配套资金压力较大。兜底政策所需资金除中央、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外,还需市、县财政配套。以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例,每年需市、县财政配套3611万元。为此,在兜底政策的落实中,市、县财政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昭通市民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研读政策,着力推进落实。一是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二是开展医疗救助脱贫;三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四是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五是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六是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七是完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机制;八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九是示范引导,做好市、县民政部门定点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