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全面提高城乡贫困群众民生服务效率
和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
- 为尽快建立广大贫困群众快捷高效的疾病治疗通道,彻底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和返贫问题,全面提高城乡贫困群众民生服务效率和救助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信息管理平台和高效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六盘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政策及经办流程的通知》(市人社局发〔2011〕242号)规定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将下列项目纳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 明年起 大病保险全市“一个样”
- 2014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大病保险须在2017年底前实行市级统筹,即统一政策体系、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 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基金使用办法详见附件5,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基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贫困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费用应予保障。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 大病保险市级统筹让制度保障每个人的尊严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应参加大病保险(现尚未参加大病保险的,实行市级统筹后均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