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首次诊查。病情需要转诊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向上一级转诊,先区内、后区外。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重病患者救助方式、标准、审批程序等信息。此办法有效期五年,原《咸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咸民发〔2011〕130号)废止。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实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实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中卫市扶贫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中卫市扶贫政策公示
[人民日报]赣州为贫困人口买商业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2016年该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9455.23万元,为包括2016年初步实现脱贫的人口共105万人购买了该补充保险。该补充保险的补偿范围是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印发江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和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大病保险是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加快建立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5%,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市卫生计生委全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市卫生计生委全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百色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合)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病情需要转诊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向上一级转诊,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