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接受首次诊查。病情需要转诊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向上一级转诊,先区内、后区外。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 重病患者救助方式、标准、审批程序等信息。此办法有效期五年,原《咸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咸民发〔2011〕130号)废止。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实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实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管理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 中卫市扶贫政策公示
- 中卫市扶贫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