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参加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2013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金额15000元以上部分,按照不低于50%比例赔付,暂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
厦财会〔2013〕55号 - 为了规范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印发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1号),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 大连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参加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2013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金额15000元以上部分,按照50%比例赔付,暂不设封顶线。今后具体起付线及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述标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 日照岚山区:合作医疗暖民心 互助共济顺民意
- 将包括儿童白血病在内的20类病种作为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70%、封顶线10万元,剩余部分再由人寿保险公司给予二次补偿,累计封顶线可达30万元。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