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西安区探索即时发放临时救助新模式
- 今年以来,西安区切实将民生作为第一目标,不断探索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新模式,以简化救助程序,扩大救助范围和标准为重点,拓宽了“支出型”贫困家庭临时救助渠道。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 我市正式出台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双低家庭”,即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持有由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人员,其中,低收入对象为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元以内的家庭成员。)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
宁财会〔2014〕2号 -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的通知》(闽财会〔2013〕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 关于将白内障复明等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
- 关于将白内障复明等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妇幼卫生 “七免一救助”意见的通知
- 婚前医学免费检查;免费住院分娩;五种疾病免费筛查;五种先天性疾病免费治疗;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孕产妇急救救助;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