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的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
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参保人符合两个(或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只能享受最高待遇标准病种的限额,不同时享受两个病种的限额,其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根据所认定的门诊特定病种进行确定。
关于将5种重症精神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将5种重症精神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通知
清远市调整医疗保险市外就医待遇标准听证会结果公布以及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2016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由于市外诊治病种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未开展或未成熟开展的诊疗技术及相应疾病,参保人患了上述疾病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必须要转诊到市外就医。因此其市外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应与在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一致。
清远市调整市外就医医保待遇标准听证会于本月24日召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清远市定点医疗机构未开展或未成熟开展的诊疗技术及相应疾病(市外诊治病种),市外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比现行标准有所提高:城镇职工退休参保人90%、在职参保人87%,城乡居民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
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8日]
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定额为300元/月,按同级别住院支付比例报销。
江门市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要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与我市目前精神病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交叉。
关于将分裂情感性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关于将分裂情感性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范围的通知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4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职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由职工医保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4500元/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重大疾病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9日]
0-14周岁(含14周岁)参保儿童患有以下病种: (1)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 (4)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5)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6)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