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
- 调整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计算方式改为根据参保人累计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对商业保险机构设定考核机制,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增加补充大病保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合法性审查应有明确的制定依据。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 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 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提高部分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不含大病保险)调整统一为30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稳定城乡居民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保障,合理确定报销水平,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协同推进分级诊疗。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和大病保险资金筹集情况,科学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 关于明确我市2016-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肇人社函[2016]421
- 关于明确我市2016-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肇人社函[2016]421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