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印发汕头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5日]
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按照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设定,具体为:一档15000元,二档10000元。
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特定病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4日]
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应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选定市内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放、化疗;参保人如需变更就诊医院的,应到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申办变更就医医院备案手续,经备案后,才能到变更后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放、化疗,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80个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80个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361个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361个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4050”失业人员、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的除外)参照《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11〕34号)规定,按其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50%给予医疗保险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关于开展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其中,肺结核、麻风病、精神病人社区治疗属按月(年)、疗程进行定额补助。
关于印发《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参保人因急诊、抢救并收治入院治疗的,所发生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一次住院处理,符合政策范围内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支付,急诊、抢救但未收治入院治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9日]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90%纳入可报销范围。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70%纳入可报销范围。 3.心脏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支架成形术、引流术、心脏激光打孔,冠脉造影、心脏电生理射频消融术、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以及各种介入治疗项目,80%纳入可报销范围。
不符合条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怎样享受医疗待遇?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负担医疗费确有困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给予不超过本次医疗费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性补贴。
关于我市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与白血病诊疗标准与限额结算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