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大理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从2014年1月起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
楚雄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1日]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保障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导致家庭贫困,仅靠自己的能力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居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持有农村户口,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按月发放保障金,并以户为单位在低保对象所在地单位或者居住地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予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决定和理由以及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书面通知申请人。
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1、城市低保申请对象是持有非农业人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提出申请。2、农村低保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农村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可提出申请。
我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景洪市457元/人.月、勐海县和勐腊县4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州提高为2282元/人.年。
楚雄市民政局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提高救助封顶线,将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加大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力度。取消起付线设置,按照自付部分30%的比例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开远市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5日]
由市民政局制定《开远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规定,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是重度残疾人以及经市政府批准其他患重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其救助标准是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按自付部分70% 的比例给予救助。
怒江州民政局关于建立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备案制度涉及范围包括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 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
大理州全面启动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救助对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困难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自费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