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9日 来源:大理州民政信息网 浏览次数:2934
大理州全面启动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大理州全面启动全州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大理州去年在南涧、永平、弥渡三县进行了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三个县共计救助59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27.67万元,平均支出7188元/人次,单人最高年救助金额达到8.5万元,从而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得到了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今年,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在全州12个县市全面启动推开。救助对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困难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自费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政府救助、社会扶助和家庭自救相结合原则,坚持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救原则,坚持救助资金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救助范围和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多种疾病,年救助金额最高可达每人10万元。此项工作的全面推开,将惠及全州40多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低收入老年人、困难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极大增强困难群众在患重特大疾病时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
(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杨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