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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启动州级定点医院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4月23日,州民政局、州卫生局、州人社局在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州级定点医院启动工作。此次确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有6家,他们分别是:大理州人民医院、大理学院附属医院、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大理州中医院、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大理州民政精神病医院。目前城乡医疗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资助“参保参合”,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援助。2010年,我州在永平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模式和门诊救助工作的意见》(大政发〔2010〕60号),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模式,即民政部门将已经明确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员名单(救助对象)提交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核实救助对象身份的依据。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凭身份证、低保证、五保证等有效证件,经定点医疗机构核实身份,确认无误后,即可实施救助。整个救助程序和救助的实施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完成,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付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新农合报销、再加上民政救助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即可出院。此项工作我州在2011年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县、乡(镇)两级全覆盖。此次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启动后,我州将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州、县、乡(镇)三级全覆盖。
 

(社会救助科 杨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