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来源:楚雄州民政局官网 浏览次数:3122
今年以来,楚雄市民政局把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当作是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看病难和因病 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始终把关心贫困群众的疾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大病救助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渠道、多举措积极争取资金给予救助。一是积极修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封顶线,将城乡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住院出院后,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二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和病种。在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新增患重大疾病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困难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取消了病种限制。三是加大对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力度。农村五保对象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符合新农合报销的费用先由新农合按政策减免后,剩余部份由农村医疗救助全额救助。四是取消起付线设置,按照自付部分30%的比例救助,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截止5月,共对1353名农村困难群众进行农村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34.85万元,对214名城市困难群众进行了城市医疗救助,发放救助资金30.8万元。救助重度精神病31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2万元,救助尿毒症患者1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4万元。
通过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大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