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奉新县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
- 奉新县门诊救助比例由过去的30%提高到现在的60%,封顶线由0.3万元提高到1万元;少儿大病救助比例由过去的65%提高到现在的80%,年封顶线由过去的4万元提高到5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7日]
- 抚州市东乡县黎圩镇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办理程序
-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证明到村委会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申请。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 区卫计委健康扶贫精准发力
- 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开展新农合二次补偿、“先住院,后缴费”、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等方式实行扶持政策,以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 积极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各地要扎实做好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工作,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参合”率要达到100%,让救助对象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通过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 新余市为重特大病医保患者减负
- 自2015年1月1日起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培美曲塞注射剂、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剂、曲妥珠单抗注射剂、雷替曲塞注射剂这5种药品纳入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