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6日 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5152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证明到村委会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提出申请。
村委会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审核是否符合病种及条件,发放大病救助申请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取消病种限制,城乡低保边缘户需符合以下13种大病:1、各类癌症;2、白血病;3、尿毒症(肾功能衰竭);4、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5、脑中风;6、急性心肌梗塞;7、急性坏死胰腺炎;8、外伤重要脏器破裂;9、颅脑损伤;10、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11、红斑狼疮;12、脑性瘫痪;13、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其次药费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才可以申报) 大病救助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加盖村委会公章
申请人提供个人申请、低保证或五保证、身份证、户口、户主“一卡通”存折、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发票(加盖新农合公章或直报医院窗口公章)、药费清单(加盖新农合公章或直报医院窗口公章),各复印2份、新农合报销补偿单原件或医院报销结算清单原件1份;复印1份,患者相片2张、村委会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交至村委会或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镇民政所审核
县民政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