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合)人员。 保障对象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个人年度内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不受病种限制。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 张家口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录的通知
- 张家口市卫生局确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 救助管理
——陕西汉中民政救助管理政策 - (无发布日期)包括:城乡低保救助、农村五保户救助、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教育、住房、法律救助等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 云南省总工会:我省将提高职工医疗互助补助标准
- 公布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提高的标准,其包含五项内容:一是降低补助起点,补助起点由800元降至600元;二是调整补助比例,由原来的30%、60%、80%调整为30%、70%、90%;三是提高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四是取消大病断限制;五是提高先自付费用纳入补助范围的比例,先自付费用计入补助基数的比例由50%提高到70%。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 廊坊市进一步推进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 廊坊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