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眉山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眉山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0日]
- 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慢性病门诊补助诊断标准
- 包括糖尿病、慢性肝病、脑血管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包括人工器官)移植术后治疗、雷诺氏病、股骨头坏死、帕金森综合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进福建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联动十条措施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4〕233号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县域内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简单、疗效确切的病种,开展城镇居民、新农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农合特大病种转外就医制度。多策并举,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常住人口就诊率达90%左右。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9日]
- 麒麟区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累计为参合农民补偿4亿多元医药费
- 将影响农村居民生命力或劳动能力的28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试点保障范围,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提高到70%。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 我市重新修订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 我市重新修订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