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昌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
门诊统筹支付用药范围的通知 - 昌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 门诊统筹支付用药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对重度残疾的参保人,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从本实施细则实施之年起,省级财政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 南昌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 病保险补偿是新农合一般补偿后进行的二次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70%,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4日]
- 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 参合农民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8000元的部分,再由人寿保险公司按医疗费用高低进行分段补偿,其中0-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我市430万农合农民将获得更加充分的大病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 8000元大病救助款解困难家庭燃眉之急
- 8000元大病救助款解困难家庭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