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
- 为规范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本市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6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9日]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萍乡市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加大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和医保管理水平,完善城乡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给予优先重点扶持。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 桂林市申请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基本救助内容包括: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 吉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 门诊大病统筹。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10%提取门诊大病统筹金,划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医疗保险账户。确定10-1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统筹制度。大中小学生的门诊家庭补偿金实行门诊统筹。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