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事项名称:精神病人服药申请
- 对精神病人服药申请办理对象、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期限和受理部门等信息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 事项名称:临时救助
- 对临时救助办理对象、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期限和受理部门等信息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 荆州市警察协会公安民警抚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 民警因患重大疾病,一年内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个人实际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的,由基金按超过部分的30%给予医疗抚助,最高抚助10万元。 民警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巨额债务(1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治疗和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据困难程度一次性发给民警特困抚助金1至3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 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2015年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 2015年居民基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800元/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额度列入计算),其中,40元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个人缴费25元,市财政补助15元。在巩固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20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工作基础上,将国家规定的其他疾病逐步纳入大病保障范围;适度提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偿付比例。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 推进全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方案
- 为了贯彻落实好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确保其生活环境舒适宜人。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