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从2015年度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
- 从2015年度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20元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 关于提高农村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标准的通知
- 葫芦岛市提高农村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8日]
- 景德镇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启动
- 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补偿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补偿60%;10万元以上补偿70%,大病保险年封顶线为25万元;基本医疗保障年封顶线为10万元,全市参合农民患大病最高可获得35万元的医疗补偿。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6日]
- 慈善医疗救助制度
- 慈善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6日]
- 九江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 参合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可申请大病保险补偿。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可报医疗费用扣减起付线金额后,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