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保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 2015年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20元。参加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参保年度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病种、诊疗项目、用药目录及服务价格内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免后单次个人自付部分达到5000以上部分纳入大病补充保险,实行分段理赔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 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
- 特困人员供养,提供疾病治疗;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因医疗自负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救助方式包括: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 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 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解读
-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第二,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明年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就是由医保基金出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大的城乡居民,合规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明起即时结报
- 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