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在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加强业务监管,完善逐级转诊制度,努力降低区域外住院人次占比。
农村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农村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
盘锦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盘锦市新农合参合人1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制度报销至3万元后,扣除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1.2万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第一段扣除起付线后自付合规费用为0-4万元(含4万元)的,按50%比例报销;第二段自付合规费用为4万以上(不含4万)的,按80%比例报销。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7日]
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年度内由实际住院、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超出各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起付线由各设区市自定,原则上不高于15000元,对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合理分段并设置支付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
参保人住院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为个人自付段,个人自付段支付后,进入统筹基金支付段。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当年第一次住院的,三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当年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住院的不分医院等级起付标准为200元。参保人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重特大疾病救助将扩大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6日]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关于印发中卫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40%,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
我市特定病种门诊种类扩大到22种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4日]
特定病种门诊无起付标准,指定目录范围内项目的费用报销比例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的通知
泉政文〔2015〕13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对于患重大疾病而无力治疗的救助对象,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调查审核后,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酌情给予1000-5000元的医前救助,帮助其及时住院治疗。重大疾病病种参照当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有关规定确定。
乾安县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3日]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致使城乡困难群众较多。近年来,乾安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初步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救灾救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慈善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就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