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宁人社[2015]25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7日]
将国产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和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格尼可)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医保结算价的75%,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大病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医保结算价的70%。
我省精心遴选15种大病保险用药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恶性肿瘤用药:格列卫(胃肠间质瘤)、力比泰(恶性胸膜间皮瘤)、易瑞沙(肺癌)、里葆多(广谱化疗药)、爱必妥(直肠癌)、晴唯可(白血病)、赫赛汀(乳腺癌)、美罗华(淋巴癌)、泰欣生(鼻咽癌)。6种用于治疗其他大病:免疫球蛋白(器官移植抗排)、诺其(血友病)、类克(类风湿性关节炎)、索马杜林(肢端肥大症)、复泰奥(骨质疏松症)。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有以下情形的,应作家庭支出状况核对: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提出医疗救助申请的;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报帐基金给予报销70%。在按大病医疗救助规定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负担部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报销基金给予报销80%。
付限额提高到15.8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6日]
 此次调整后,昆明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8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达到15.8万元。
上高县新农合大病保险为26万农民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5日]
县新型农村医疗管理局为全县参合农民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使参合农民在因病住院出院后得到得到新农合直补的同时,也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为参合农民撑起“保护伞”。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发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人社〔2015〕40号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5日]
四是厦门大病保险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在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零现金”、“零等待”、“零资料”、“零报备”,确保参保群众方便快捷得到大病保险补偿。
关于六盘水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5日]
2015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支付范围原则上控制在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内。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资金起付标准的部分,实行分段计算,个人自付越多,赔付标准也就越高。
北海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医保定点机构查询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4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70元∕人·年。普通门诊比例为55%,一年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每人200元。参保人员患有纳入门诊统筹范围的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各类恶性肿瘤(治疗期)等,所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60%。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