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榕政〔2015〕1号 - 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 我市“春风行动”首次出台特殊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 从现在开始,我市重特大疾病患者2014年度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向“春风行动”申请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 崇左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方式
- 崇左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补偿政策。崇左市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为5500元,对新农合或城镇医保补偿后由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5500元以上的给予大病保险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23号)
- 临时救助是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是构建和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兜底措施。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