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1日 来源:甘肃张掖民政网站 浏览次数:4086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切实履行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新常态下各项民生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完成民政为民办实事任务。6月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将城市‘三无’老人纳入政府供养”为民办实事任务。
2.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巩固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成果,认真落实“三个办法”(即有效期管理办法、分类认定低保对象办法、“3+1”综合测评办法),持续抓好城乡低保明查暗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分步有序推进核对工作,对新申请救助家庭100%开展信息核对。采取“专项培训、专家授课、以案说法、观摩交流”等形式,着力抓好低保政策宣传培训。
3.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推动出台《张掖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张掖市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和《张掖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总结推广民乐县“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做法,严格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核程序,努力提高临时救助实效。全面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推动医疗救助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及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抓好26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做到牌子到位、人员到位、流程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
4.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整合资源、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条件。资助五保对象全额参合参保率达100%。加快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探索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及时做好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张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和倒损民房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指导县区准确核定冬春救助对象,建立完善冬春救助台账,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和取暖等生活困难。
2.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减灾委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实施《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实施方案的意见》、《张掖市防灾减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市县两级分别制定《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协调推进农房保险工作,不断拓宽救助方式。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指导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抓好民政防灾减灾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3.提升灾情信息管理水平。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情会商核定和对外发布,完善灾情信息报送评估通报制度,落实灾情2小时初报、重大灾情直接上报、24小时零报告和灾情台账管理制度,确保初报迅速、续报及时、核报准确。做好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推进涉灾部门村级灾害信息员整合工作。
4.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落实《张掖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规范运行,确保救灾资金发放及时合规。落实《张掖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接收、入库、发放、调用以及废旧物资的清理工作。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1.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改革。推动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等文件。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对口支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评估和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估等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公办民营、委托管理”的方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中养老新模式。
2.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在建和扫尾养老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和设施配套,加快推进甘州区全国综合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力争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城市、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民办实事任务,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60%的城市社区和30%的建制村,全市养老床位力争增加到52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继续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福利机构创建,肃南县完成社会福利机构标准化创建工作。
3.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居家养老专题培训会”精神,认真实施“12345工程”,着力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启动甘州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4.拓展儿童和残疾人福利服务。严格落实孤儿养育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扎实抓好在院重度残疾儿童的救助抚养,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孤儿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深入实施“福康工程”、“明天计划”、“神华爱心行动”等医疗救助项目。张掖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年内主体竣工。积极争取福利机构康复辅助设施,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管,落实残疾人安置就业政策。
5.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和慈善组织举办或参与养老、助残、支教等设施建设和公益服务,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贫困户、孤儿、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推动县、乡两级慈善组织建设,鼓励、支持乡镇、社区创建慈善超市,年内新建慈善超市3个。认真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强化整体营销和发行管理,建设阳光福彩,确保安全运行。公布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加强技术保障支撑,确保2015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3.3亿元,力争达到3.5亿元。
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按照宽进严管、非禁即入的原则,继续推进直接登记与双重负责相结合的混合型登记制度,制定并落实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具体办法。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按照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认真组织社会组织年检,确保年检率比上年有所增长,县(区)年检率达到98%。加强清理规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评估范围,年内市属社会组织评估数量达到本级登记社团总数的8%,县区评估达到本级登记总数的3%以上。
3.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开展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负责人管理、责任追究和资金管理等制度,规范社会组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
4.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工作,抓好项目组织实施。推动政府出台社会组织税收优惠、人才工作、协商民主和党建等扶持政策。支持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培育一批专业特色突出的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推动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1.深化村(居)民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基层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建立健全村落理事会、小区议事会等村(居)民小组议事决策机制,推动村(居)民自治向村(居)民小组拓展。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民主议事、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多样化的对话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指导县区进一步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修订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在村组、楼栋探索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2.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政策,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共治机制。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活动,理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能界限和工作关系,整合基层政府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落实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精简和规范面向社区的委托事项、评比表彰、示范创建、工作台账。坚持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和深化“民情流水线”做法,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三维数字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努力提升城乡社区整体建设水平。
六、规范基层社会事务管理,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1.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甘肃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持续营造推进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认真落实《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抓好公墓执法检查,不断规范公墓管理。进一步抓好示范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临泽县殡仪服务中心年内开工建设。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精心筹划部署,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抓实抓好市救助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救助工作,持续开展“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和“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活动,为流浪困境人员提供有效救助。
3.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领证宣誓,规范婚姻登记,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指导。完善婚姻信息数据库,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设施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认真贯彻《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4.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面完成长安、明永两乡改镇。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努力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完成第三轮市内县级10条887公里和与青海海北、海西州省级681.5公里界线联检任务,及时调处边界地区资源利用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七、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不断深化双拥创建。扎实做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评比和命名表彰工作,持续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有力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国防双拥宣传教育,协同做好烈士纪念日、抗战胜利70周年等系统纪念活动,倡导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全面落实涉军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动员和组织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双拥工作。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持续深入实施军地援建“双十工程”,进一步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工作。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提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保障好重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做好优抚对象参保参合工作,落实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等政策,推行优抚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优抚对象数据管理,加强优抚信息系统建设。抓好光荣院、烈士陵园等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工作,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引导全社会敬重烈士、关爱烈属。
3.持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和《关于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意见》,不断完善安置政策体系,持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已安置士兵的各项待遇,全面落实经济补助优惠、就业服务优待优惠、教育培训优待优惠、税费优惠、贷款优惠等措施,积极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复转军人创业就业,年内召开扶持培育复转军人创业致富现场会。加强军供站建设,确保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圆满完成。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提高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强化民政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1.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一批法规政策文件。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权力清单试点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做好启动“七五”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民政系统公务员法制培训。
2.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围绕深化民政改革、建设法治民政这条主线,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切实理清发展思路、科学确立建设目标、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为民政改革事业绘制好蓝图。强化民政“十三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统一、兼容配套,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3.加强社会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不断壮大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支持民政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探索社工人才带志愿者开展社会工作的有效路径。扎实开展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抓好对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葬从业人员、假肢矫形人员等民政专业人才在职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努力为民政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对“四风”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常抓的耐心,促进民政政风行风转变。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和安阳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为联系村户解难题、办实事、谋发展。
5.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强化对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实效和透明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