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由市民政局、卫计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大病保险能力,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开展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实施免费住院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承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 临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进一步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加强各类救助制度衔接和规范管理,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联会会议制度。加强救助资金监管,增强社会救助整体功效。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为牵引,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 关注精神卫生,守卫健康从“心”开始——玉溪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情况
- 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协调为患者集中进行诊断复核,专科医生开具服药处方,费用实行现场减免。优化了申办慢性病就医证流程,采取了专科医师开展筛查评估工作时现场办证的方法为患者办理慢性病就医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 关于做好市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 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市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60%执行。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患重大疾病儿童,包括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以及按市区居民医保、惠民医疗、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政策享受后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等。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参保居民在不同收费等级的定点医院住院,需自付不同数额的起付标准金;提高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乡镇、社区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省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转往统筹区域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报销比例的10%。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